关于选聘2022年学校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

发布者:黄高峰发布时间:2022-05-13浏览次数:10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资助育人和实践育人要求,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苏乡永助”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》中关于推荐“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精神,培养我校获奖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志愿精神,引导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、长才干、做贡献,现拟选聘2022年校级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选拔对象与数量

(一)全日制在校学生

(二)思想积极向上,政治站位高,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。

(三)责任心强,志愿参与资助宣传。

(四)宣传思路清晰,语言表达流畅,有感召力、亲和力。

(五)熟悉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。

(六)曾受国家和学校资助(包括奖助学金、助学贷款等)。

(七)每个学院选拔3人,国教院1人。

二、活动实施要求

(一)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。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利用寒暑假,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,进村入户介绍、宣传党和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。如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助学金、学校奖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办法。

(二)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。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利用寒暑假,回到家乡、回到高中母校以“现身说法”,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校生活以及申请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过程,讲解自己或同学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,消除他们家庭经济上的顾虑。

(三)开展公益服务活动。根据地方需求,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,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,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,面向大学新生介绍“绿色通道”、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。

(四)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。在校期间,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应积极动员和鼓励广大同学利用课余时间,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、诗歌、歌曲、微电影、微视频等作品,通过微信、微博、论坛、网页等媒介,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选聘工作,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,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学生的积极性,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。活动结束后,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(或调研报告)、相关照片、新闻报道等材料。

(二)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《金年会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》(见附件),5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工处励志楼20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到119815921@qq.com

         (三)学校将进行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评比表彰,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,颁发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证明。


学生工作处

2022年5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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